强化常态监管 破解“医美乱象”
黄浦区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党委书记华克勤反映,医疗美容不同于一般疾病诊疗,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引发的医疗纠纷较多。近期通过实地探访调研,发现以下问题:
一、生活美容场馆从事非法医疗美容。有些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美容美体店为追求利润,擅自非法从事医疗美容业务。为逃避打击,由美容师在生活美容的过程中推销和承接业务,店堂内不存放任何药物和器械,也不在店堂里开展非法美容注射、手术业务,主要通过微信、QQ或者电话通知消费者自行去预先订好的宾馆、商务楼等施行非法医疗美容。由于这些非法窝点极具隐蔽,除市民投诉处理外,卫生行政部门较难开展主动监管,立案处罚也较难,常常是案件还未立案或处罚,非法医美点便消失,又在其他地方改头换面重新来过。
二、非法医美机构从业人员大多为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医疗美容的主诊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但由于医美需求增大,合规的医美从业人员非常稀缺,在利益驱使下,生活美容机构邀请“冒牌老师”授课,召集没有接受过正规医学教育的人进行医疗美容技术速成培训。完成培训后,这些没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学员明目张胆动刀动针,非法开展起各种医疗美容项目,常常给消费者造成不可逆转的身心伤害。这些人员文化层次低,没有安全责任意识,甚至对从事医疗美容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要求一无所知。
三、伪劣医美产品及药械未经医疗卫生监督部门注册认证直接用于人体。目前非法医美主要通过对消费者注射玻尿酸、水光针、肉毒素、溶脂针等药物,甚至运用能量器械聚焦超声刀等开展所谓的“音波拉皮”等医美服务。通常非法医美点采用伪劣或未经注册认证的药械,危害隐患极大。这些来路不明的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用于人体后,有些在短时间内可能不会察觉,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其危害会逐渐显现出来,可能造成严重感染、毁容、致残、致癌等后果。
四、自媒体、搜索引擎付费竞价排名助力虚假医美广告蛊惑人心。非法医疗美容机构通过自设网站、微信、微博、微店、互联网APP等发布医疗广告,宣传中常常存在大量虚假信息,但又十分有煽动力。常见形式有:通过百度关键词购买,涉嫌冒用知名医疗机构名义发布信息招揽病人就诊;利用患者名义、形象对治疗效果做宣传,利用术前术后对比照;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宣传获得“科技创新奖”等。此类广告经常通过关注和好友转发等形式发布,形式相对封闭,违法成本低。卫生监督部门缺乏技术手段,针对网络端屡禁不止的新媒体医疗广告没有具体的监管措施。
五、金融小额贷牵手医美,低消费群体深陷借贷陷阱。非法医美机构为了获得更多客源,通过小额贷款的方式,吸引更多低层次的消费者进行美容手术。这对于中低端消费者,尤其是寒暑假的学生群体而言诱惑力很大。他们虽然无法一次性支付高昂的美容费,但通过分期付、贷款等方式将消费者套牢。同时,多家医美网站公然打出“先整形后付款,零首付、零负担、零抵押”的宣传口号,向求美者提供“贷款整形”金融服务项目,鼓励消费者先整形后付款。医美市场的过度开发,契合了民间贷款的需求,借由互联网迅速燃爆,甚至在利益链的终端,不乏非法医美点与骗贷团伙狼狈为奸。
为此,建议:
一、加大哨点巡查力度,调整巡查重点。针对非法医疗美容日益隐蔽化的趋势,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将主动监管的力量转至中高档公寓、写字楼等地,加大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合作,摸排楼宇出租情况、租客、用途等信息,一旦发现可疑单位,迅速出击。联络网信部门,在医疗广告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关注医疗美容广告的力度,从源头对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有效扼制。
二、监管与处罚并重,规范生活美容场所执业。通过高频次的监督检查,规范制约生活美容场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执业活动。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情节严重的生活美容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重视投诉举报信息,深度挖掘线索。非法医疗美容的顾客群常常限制在其熟人圈,执法部门应通过投诉的“顾客”接触到其“核心圈”,获取更多有价值的行业及“圈子”信息。针对非法医美的特殊性,做到接报一起、分析研究、深挖一批、处理一批。
四、重点管控源头药械,加强部门合作。非法医疗美容往往会涉及非法药品、器械,食药监、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畅通信息通报渠道。对于一些具有危险性质的医疗美容药品和器械,监管部门要加大管控力度,不仅严格追溯其源头渠道,更应严格追踪其销售终端,掐断非法医美的运作“命脉”。
五、净化金融市场运作,遏制医美贷现象。深入学校和社区等地,大力宣传和分析最新的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的运作模式、危害程度等,多途径引导消费者加大自我保护。规范医美分期流程,强化医美平台的自查,出台相关政策严禁医美“套路贷”。搭建“医美法律援助平台”,针对涉嫌骗贷的机构和组织,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大数据金融征信体系,一旦发现骗贷的情况,公安机关应立即介入。
(黄浦区政协供稿)